【消息來源】1121產經體育(SANSPO)速報

 

日本職棒組職與選手工會在21日進行事務折衝會議。針對業餘選手流向海外的歸國限制,選手工會仍表達反對的立場,兩方意見毫無交集。不過,對於育成選手的契約期限,雙方同意由三年改為第四年之後仍可簽約。在FA等制度方面,雙方也有共識,不可亂用國內FA權或競標制度,在取得海外FA權之前,轉往MLB發展。

 

chngyh簡評】請把焦點放在有共識的地方

 

由於海外流出限制比較有話題性,日本媒體還是拿這點來下標題。不過這則新聞在我看來,有交集的部份比沒共識的部份來得多且有意義。

 

育成選手的契約期限,原本的規定是同一球團最多三年。如果期限內無法升格為支配下球員,就會被宣告成為自由契約球員,只能到其他球隊另謀生路,或是離開棒球圈。這個規定取消,對於選手和球團來說,都是好事。

 

就育成選手來說,契約期限的解除,代表能夠掌握夢想的機會更大。至於球團則是可以比較大膽地簽下大器晚成型的選手,不必擔心養到一半得忍痛割捨,甚至落入競爭球團的手中。用個比較不好的角度來看,對於養成能力差的球團,契約期限的壓力解除,也可能讓他們比較敢放心地簽選手來慢慢養。更重要的是,當球團願意多簽育成選手,進入職棒舞台的球員就更多,間接地又能達到金字塔底邊擴大之效果,幫助整體的棒運發展(如果這句話看不懂,可以參考之前的作品「【日本職棒雜記簿】金字塔中層的難題」)。

 

對於不濫用制度挑戰MLB達成共識,就資方而言有不小的意義。最重要的便是在討論球員海外流出時,可有「先安內再攘外」之效果。獲得選手工會的背書,等於拿到強力的後盾。另外,由於十二球團對於球員挑戰MLB的態度,並非口徑一致,甚至有南轅北轍的現象。之前就傳出有球團會拿不久就可以行使競標制度前往MLB,作為吸引優秀業餘選手的誘因。如果在正式的會議上,各球團都同意不濫用制度的話,多少會有點約束力。當然,還可以確保選手不會快速地流出日本。

 

反過來說,勞方同意這點其實也不吃虧。畢竟絕大多數的球員根本不會特別去鑽法律漏洞,只為了前往MLB發展。在此種無關痛癢的地方讓步,反過來還能爭取更大的談判籌碼,何樂而不為?只不過,這回資方對於業餘選手的海外流出限制,立場似乎頗為強硬。想要找到包括業餘球界在內,三方都可以接受的交集,還有漫長的攻防戰得打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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